运输车辆管理制度

第1章  总则

第1条 目的

为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,提高车辆的运营效率,达到安全运输的工作目标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2条 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运输车辆的购置、使用、调度及维修保养等工作。

第2章 车辆使用管理

第3条 路线选择

运输部接到“运输通知单”后,调度人员应及时根据“运输通知单”中的货物信息选择或设计运输路线,并及时输出派车单分派任务。

第4条 车辆安排

调度人员根据运输目的地和货量大小、重量、体积等挑选合适的运输车辆,及时输出派车单交给指定驾驶员,并要求其做好运输准备。

第5条 驾驶员安排

400公里以上的长途运输原则上应安排两位驾驶员,以确保行车安全。

第6条 车辆在途管理

调度人员应经常与押运人员进行电话沟通,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,保证运输任务能及时完成。

第7条 行车情况报告

货物运输过程中,驾驶人员要将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告知调度人员,调度人员应结合实际情况调整运输路线、补派车辆或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。

第3章 车辆费用管理

第8条 费用预算管理

调度人员对部门运输车辆固定支出情况进行预算,编制“运输车辆费用预算表”并上报财务部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调度人员对车辆的固定费用进行管理。

第9条 日常费用支出管理

1. 调度人员根据“运输车辆预算表”对车辆的日常费用支出进行控制。

2. 驾驶人员支出非固定费用时要填写“车辆费用报销单”,车辆调度人员签字后再交由运输部经理审批。

3. 调度人员每月应填写“车辆费用支出月报表”,对车辆月度费用支出进行汇总统计,以便日后控制。

第4章 车辆保养与维修

第10条 车辆保养

1. 驾驶人员应随时注意车辆卫生情况,并进行日常清洗。调度人员应定期对车辆卫生情况进行检查,运输主管应不定期进行抽查。

2. 调度人员根据车辆档案记录确定车辆保养周期,并指导驾驶人员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保养。

3. 车辆经过定期保养后,驾驶人员和调度人员应填写“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” 并将其保存在车辆档案中,以便日后查看。

第11条 车辆维修

1. 运输车辆出现问题时,驾驶人员应及时向调度人员申请车辆维修,车辆维修原则上必须在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。

2. 运输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的,采取就近原则,驾驶员必须保存好修理记录单和收据,以便报销。

3. 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必须报调度主管批准,其余维修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支出。

4. 驾驶人员在维修完成后及时填写“车辆保养维修记录表”,详细记录车辆维修的原因、费用、项目等信息,并进行备案。

第5章 车辆油耗管理

第12条 加油管理

1. 运输人员应使用公司统一办理的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。

2. 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管理,严禁互通使用。

3. 严禁驾驶员另携带容器加油。

第13条 油耗控制

1. 汽运主管为车辆用油的管理责任人,应随时掌握各汽车的耗油标准,确定每百公里耗油的定额指标,在汽运团队内实行节约有奖、超额受罚的管理方法,调动驾驶员节约油耗的积极性。

2. 汽运主管需要组织统计人员按月统计行车公里数和汽油的消耗情况。油耗在定额之内的,将实际节约金额的10%作为驾驶人员的节约奖金;消耗超过定额20%的,应对驾驶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。

3. 汽运主管发现油耗异常情况时要及时进行调查和询问,并编写书面报告说明相关情况。

第6章 附则

第14条 无运输任务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内,不得私用。

第15条 本制度由总经办制定、修订与解释。

第16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。